医生和患者最关心的是肿瘤治疗的效果,病人和家属常常询问肿瘤能不能治愈。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,是由于在人们的脑海里还始终存在着「得了癌症就等于被宣判死刑」的错误观念所致。那么肿瘤怎样才算治愈呢?
肿瘤治愈的确切含义是指机体内所有的肿瘤细胞都被杀死或消除,包括局部的、周围淋巴结中的,以及已经转移到其他组织器官的肿瘤细胞,同时有与未患肿瘤的人相同的预期寿命。对于那些局部较小的早期癌症,特别是原位癌,如乳腺、消化道、子宫颈和皮肤的原位癌,是可以治愈的,也就是说能够完全治疗好了。目前能够彻底治愈的肿瘤还有霍奇金病、伯基特淋巴瘤、绒毛膜上皮癌、恶性葡萄胎、肾母细胞瘤、睾丸精原细胞瘤、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等。但对于中晚期恶性肿瘤真正做到治愈是非常困难的。目前对于恶性肿瘤的治愈尚无确切的标准。许多恶性肿瘤表面上看是治愈了,但体内仍然残留有散在的肿瘤细胞。这些瘤细胞往往不易被检测出来,它们也许会很快生长,也可能潜伏很长一段时间,甚至在 20~30 年之后再出现复发、转移。这种情况下如何评估肿瘤的治疗效果呢?
比较常用的指标是 5 年生存率。5 年生存率系指某种肿瘤的患者经过各种综合治疗后,生存 5 年以上的比例。用 5 年生存率表达有其一定的科学性。某种肿瘤经过治疗后,有一部分可能出现转移和复发,其中的一部分人可能因肿瘤进入晚期而去世。癌症手术后的 1~2 年,是复发的高峰期;3 年以后,复发率、转移率就明显下降;5 年以后,复发率、转移率进一步降低。因此,治疗后生存 5 年以上的病人,如无复发和转移,我们就可以认为是“临床治愈”了。
现在肿瘤治疗水平在不断的提高,大量的临床治疗结果告诉我们不必“谈癌色变”,恶性肿瘤是可以防、可以治的慢性病。只要做到早期发现、早期诊断,采取积极的综合治疗,大部分肿瘤都是可能治愈的。